法治|斗鱼CEO涉嫌开设赌场被抓,一主播在平台直播赌博被判刑

日期:2023-11-30 11:14:25 / 人气:247

法治|斗鱼CEO涉嫌开设赌场被抓,一主播在平台直播赌博被判刑。“田海川
2023年11月22日,成都都江堰警方发布警情通报称,杰涉嫌开设赌场罪,已被依法逮捕,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。
有传言称,斗鱼CEO陈少杰被调查。他最后一次出现在公众视野中是在8月份参加公司第二季度财报分析电话会议。11月6日,封面新闻向斗鱼询问相关内容,确认了陈少杰失联的消息。
公开资料显示,陈少杰1984年出生于济南。2010年买下国内“二次元网站鼻祖”a站。在a站,设置了a站的“生活广播”频道。4年后,他将“生活广播”频道从a站分离出来,改名为“斗鱼TV”。
2019年7月,斗鱼在纳斯达克上市,当日市值接近40亿美元。当年10月,陈少杰以25亿元人民币的身家位列2019胡润百富榜第1507位。
对于开设赌场罪的认定和量刑标准,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卫诗律师告诉界面新闻,刑法中开设赌场罪的定义是指开设、经营赌场,提供赌博场所、器具供他人赌博,并从中牟利的行为。其中,赌博地点可能并不固定。
北京志诚律师事务所刑事事务部主任郭学良表示,开设赌场罪是2006年刑法修正案(六)中从赌博罪中分离出来的新罪名。2021年实施的《刑法修正案(XI)》对刑法第303条进行了修改,将开设赌场罪的第一法定最高刑由3年提高到5年,并新增了组织参加境外赌博罪的规定。到目前为止,我国赌博犯罪主要有三种,即赌博罪、开设赌场罪和组织境外赌博罪。
“我国刑法关于开设赌场罪的规定比较简单,导致开设赌场罪的认定存在一些争议问题。”郭学良指出,首先是什么是“赌场”的认定,其次是什么是“赌场”的认定,最后是定罪量刑情节的认定。
郭学良表示,刑法中没有明确规定赌场的含义。从字面上来说,“赌场”就是赌博的场所。根据他处理此类案件的经验,他将“赌场”分为三种类型。一是现实中有物理实体的场所称为“普通赌场”;二是专门为网络赌博而建立的网站或平台,称为“网上赌场”;第三种是通过社交平台和直播平台,以合法经营内容在互联网上搭建的“社交赌场”。
至于第三种“社交赌场”,郭学良介绍,是指利用互联网社交平台,通过虚构抽奖的方式引诱用户上瘾,诱导用户参与平台中设置的随机游戏,并与用户约定游戏的输赢结果作为投注内容,凭借其概率认识的偏差和主观运气赚取非法钱财。目前,1v1语言聊天产品和直播产品是涉赌重灾区,多个业内知名产品因涉嫌开设赌场被立案侦查。
界面新闻通过查询发现,近年来,“社会赌场”不断进入公众视野,引起广泛关注。
去年12月,四川省都江堰市法院审理了首例利用直播平台在医院开设赌场案。被告是格斗台前的户外哥直播间。3人利用直播平台开设赌场,吸金近1.2亿元。法院经审理认为,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。依法判处主播付某某、潘某有期徒刑六年,依法暂停其后勤、财务,并对三人罚款165万。
自2023年4月以来,多家语言聊天平台因涉嫌开设赌场被调查。4月17日,音室产品伴侣公司武汉总部4名高管和多名财务、技术运营员工被警方带走调查。原因是其国内公司账户中20多亿资金因涉嫌开设赌场被冻结。在直播间产品中,一个常见的玩法是用户可以为主播刷礼物,获得高额返利。虽然礼物是以虚拟货币的形式结算的,但由于平台存在以概率玩法决定输赢的行为,这种玩法被认为是聚众赌博或开设赌场。
6月2日,经营欢欢语音和多多语音的尹倩网络科技(广州)有限公司被浙江长洲县100多人追查,并以涉嫌开设赌场带走公司相关人员。7月11日,“氧气之声”运营方广州新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嫌开设赌场被湖北警方调查。
今年10月,上海法院审结了一起新型网络赌博案件。玩家可以通过APP购票参与手游比赛,排名靠前的玩家可以瓜分“奖金池”。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李某某等人以电子竞技为载体,设置规则,提供平台,控制、管理参赌人员。搭建独立的支付结算平台,在一段时间内继续组织网络赌博获利。最终,人民法院判处李某某等十余人有期徒刑一年至五年六个月不等,并处罚金一万元至六万元不等。
什么样的行为会被认定为开设赌场?郭学良说,不同类型的“赌场”有不同的表现形式,但核心标准是是否为赌博提供“场所”或“服务”,包括设立自己的赌场、赌博场所、代理赌博场所、接受投注、参与分成等。
郭学良指出,《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》提出,“明知是赌博网站而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、服务器托管、网络存储空间、通信传输渠道、广告宣传、会员发展、软件开发、技术支持等服务,并收取相应数额服务费的,以开设赌场罪的共犯论处”。因此,在社交平台参与赌博的案件中,社交平台往往被视为客观上为赌博团伙提供了技术支持、资金结算等服务,构成开设赌场罪。
卫诗补充说,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、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、代理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、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等行为,都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“开设赌场”。
卫诗介绍,开设网络赌场涉及的严重行为包括抽头渔利共计3万余元,赌资共计30万余元,参赌人员共计120余人。设立赌博网站后,违法所得3万余元,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,违法所得3万余元。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,接受下级代理投注,吸引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。
“关于定罪量刑的认定,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。应当综合考虑包括抽头获利数额、赌资数额、参赌人数、违法所得数额、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,判断其是否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达到犯罪的程度。”郭学良表示,开设赌场的行为只有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,才会构成开设赌场罪,否则只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,不构成犯罪。
郭学良还指出,虽然没有具体的立案定罪标准,但《广东省公检法关于部分犯罪定罪量刑标准的意见》借鉴了2005年赌博的标准,明确了开设赌场罪的定罪标准,可以借鉴:一是组织三人以上赌博,抽头获利总额达到5000元以上的;二、组织3人以上赌博,赌资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;三、组织三人以上赌博,且参赌人数达到20人以上的;四、开设赌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情形。"

作者:开丰娱乐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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